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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6 章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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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她没有。她什么也没有。

夫子帮她,她会很麻烦他,会欠他人情。但欠人情,总比不能自保要好。她几乎是毫不犹豫,“谢谢夫子!若我真能成功拜师,学得厉害的武功,我一定会报答好好你!”

魏朝清眉目温润,“不用报答我。”

“我一定会报答你。”沈秀郑重认真地对他行了一个大礼。魏朝清能如此帮她,都是因为喜欢她。

而她明知如此,还要接受他的帮助,欠他人情,这种做法很不好,很自私。她在利用魏朝清的喜欢,可她没办法,在性命面前,这些都是小事。

除了回应魏朝清的感情,她尽可能地好好报答他的恩情。

待魏朝清离去后,沈秀仰首,望向屋顶,眸中带着向往与坚定。

她想要变强,想和谢扶光和月摩珈一样,能飞檐走壁,能百步穿杨,能断蛟刺虎,不动手就能轻而易举杀掉敌人。

她若能有这样厉害的武功,便不会再那么容易被人掳走,不会被人轻易杀死。

燕州,一处府院里。侍从将装满了水的花壶递给叶应天,“老爷。”

叶应天一身长袍,四十几岁的年纪,看起来却很是年轻。他接过花壶,慢悠悠地浇花。

浇完花,他在凉亭里坐下,拿起之前未看完的书。看到绝妙处,他拍膝盖,“好!写得好!不愧是朝清!”

侍从见老爷满面红光,他笑着摇摇头。老爷是学武的,却极爱看书,尤其是魏朝清魏大学士的书。

日头渐高,即将要吃午食,老爷却还沉浸在书里。侍从提醒道:“老爷,该吃饭了。”

叶应天完全没反应。

“老爷?”

“老爷!”

他喊了好几遍,叶应天才从书里回神。收起书,叶应天去前厅吃饭。注意到桌上没人,他问:“云川呢?”

“公子他没回来,应该是在外面吃吧。”

“这小子。”叶云天净手,正准备吃饭,忽有侍从前来。

“老爷,有飞鸽传书。”

“哪里飞来的?”

“锦州。”

“锦州?”叶应天擦干水,接过信纸。

“朝清的信?”他讶异,扫视信纸上的内容。看完后,他蹙眉。

魏朝清寄来书信,问他可愿收一女子为徒。此女子乃魏朝清好友。若他愿意收徒,他必有大礼送上。

朝清应该

() 知道,他不收徒。既知他不收徒,还写来这样一封书信,想来,朝清甚是看重此女子。(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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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傍晚时,飞了半日,鸽子抵达锦州。

魏朝清取来回信。回信上,叶应天道,他已经老胳膊老腿了,教不了徒弟。随之问沈秀天赋如何,若是天赋好,他可以联系他友人,看友人有人有没有意向收徒。

拿着信纸,魏朝清陷入沉思。

沈秀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。而如今武功最厉害的那几位,其中一位便是叶应天。

叶应天乃是前武林盟主,前两年因不想再参与江湖上的纷争,便早早隐退。如今安居在燕州,每日看看书,养养花草,闲度时日。

他与叶应天本不相识,但叶应天爱看他的书,两人便相识,有了些交情。

沈秀说想练最厉害的武功,他便想到了叶应天。他知叶应天不收徒,但他还是想替沈秀争取一下机会。

看完信后,他执笔回信。信里,他如实告知叶应天,沈秀资质根骨一般,并再次请他收徒。若他愿意收徒,他可以向他提任何要求。

夜里收到回信,叶应天肃色,资质根骨一般,还一定要让他收徒?为了让他收徒,朝清竟答应他,他可以提出任何要求。

任何要求么?叶应天沉吟。

次日凌晨,魏朝清拿到叶应天的回信。叶应天仍说自己老胳膊老腿,教不动徒弟了,但他儿子叶云川可以教。他可以让叶云川收沈秀为徒。

叶应天之独子,叶云川,年十九,身怀天资奇骨,年纪轻轻便与其父武力值差不多相当。

因他爹隐退江湖,他也不愿参与江湖上的纷争,便同他爹一起隐退安居在燕州。

若他能收沈秀为徒,也能教得她一身厉害武功。魏朝清思及此,继续往下看信。

叶应天提出收徒的条件。条件便是,让魏朝清亲手执笔,给他叶应天写一本传记,同时还要送他一百首妙绝诗词。

没有犹豫,魏朝清答应了叶应天的要求。

中午,飞鸽传来魏朝清的回信。叶应天含笑放下信。他问侍从,“云川在何处?”

“公子好像是在鸿运楼听说书。”

“快去叫他回来。”

鸿运楼里。站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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