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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制改革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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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所有内容纯属虚构》

‘瞻阳殿’内讨论的声音此起彼伏,渐渐演变成争执,似乎都各执一词互不相让。

“上崇帝建国之时,便已将连坐之罪从刑律中移除,‘三代无罪律法’,岂不是又回到了连坐之意吗?”京尹-程亢(男)说道。

“程京尹此言差矣,连坐之罪是一人犯罪,九族以内皆有可能被牵连,此罪之下任何人皆可适用,但是‘三代无罪律法’,仅仅只是针对科考学员,笔考和面考皆通过的,需要审查其家族人员背景,如若族中直系三代之内有亲人曾违反刑律,将不得入制为官,此举乃确保为官者身正廉明。”太尉暂并兼内侍大臣-柯御京(女)虽是花甲之年,但仍是中气十足,语气铿锵有力。

“上崇帝因觉有才之人,不能被旁的细枝末节之事所埋没,更不能因为族中亲人犯事而连坐,生生把人才扼杀,上崇帝摒弃偏见广纳贤能,其中不乏有曾经叛变者的后代,文国才能有如此盛世。”太常-明城望(男)眼神还有一丝丝飘向坐于大殿主位上的天子,似乎暗暗地拿开祖皇帝来压,意有比较。

“太常大人,是不是遗漏了什么,上崇帝建国立制,广纳贤能摒弃偏见接受前朝叛变者之后,是因为他们的才能吗?战乱之后,建国之初,百废待兴,但是战争使人口锐减,缺少人口,士农工商皆难以运作,以当时的情形,除了增加国民,休养生息,别无他法,先帝的做法除了胸襟广阔之外更多的是不得已。但是,时过境迁,当时适用的如今不一定适用,如果事事跟随旧制,那又为何需要年年完善大文律法,就是因为律法要适应时世,不适合了,就应该要变通,而不是要时世去适应律法。”平遥王-宁庚,把宽袍袖边轻挽手中,悠然儒雅,却又正气凛然,款款反驳道。

“律法是应该适应时世,但律法都不外乎于人情,刑律中不乏为势所迫,自卫反抗,为亲犯险,难道这些犯人就是十恶不赦吗,他们所做的仅仅是为了维护自己或其亲人的,但是触犯刑律也是事实,他们也甘愿伏法了,其后人是无辜的,也许还有能力报效朝廷,如若因为’三代无罪律法‘而把他们拒之门外,属实是不人道的做法。”廷尉-江左忠(男)辩解。

“既然律法不外乎人情,那就是按例外处理,个例非普遍。那本官也给江廷尉举个例子,犯刑律者绝大部分是主观意志去犯法,其犯罪所得利益去哪了呢?莫不是其一人吞了,宗族谏律法在前,只要罪犯犯罪之前没有被驱逐出族,罪犯所得利益理应已惠及其后人或直系三代,其后人废物便无事,倘若其后人满腹经纶,心怀愤恨,一举通过科考入制为官,甚至位极人臣,难保其不会为亲人翻案,甚至祸连案件所有人包括办案官员。私心人皆有之,但是律法的目的是让行为人的私心能够不偏离。”柯御京答道。

“律法的审判,理应评论的是罪犯的行迹,其行迹确实违法也伏法了,而不是评论其后代或直系三代的心迹,律法不能也不应该预设其后代有犯法的想法更不能就此承担后果。”明城望说道。

“太常莫要把事情看得过于严重了,其一,入制为官者占国民人口不到十万分之一;其二,律法分为刑律和民律,刑律占二,民律占八;其三,士农工商,皆可活。综上所述,莫不是只看到犯了刑律只有科考入仕才能活这一条路了,倘若真是这样,要说不是有所图谋也难以让人信服啊,太常大人觉得呢。”少府卿-荆目参(女)不禁出声。

“少府卿所言乃诡辩。”

“这是用事实说话,为官者理应为百姓谋福祉,为陛下分忧,而不是为一己私欲,为官者其身不正,就算伏法了,万一其后人科考,后人可是直接就‘名正言顺’地继承其在官场时的人脉和资源,如此一来和结党营私就没什么不同了。”

“反对‘三代无罪律法’,莫不是站在了施害者一方了,可曾想过受害者一方的余生及亲人,能犯刑律之人,虽不至于十恶不赦,但也算人性泯灭!“

“... ...”

“... ...”

不同意见的双方争执得越演越烈,有窃窃私语讨论的,有高谈阔论争执的,嘈杂声越来越大,空旷肃穆的‘瞻阳殿’此刻犹如闹市上的菜场。

殿上主位的一国天子-宁稹,面色平和,陷入沉思带着耐人寻味的神色,右手的食指做着点扣的细微动作,看着下方众大臣在热烈讨论。

宁稹站了起来,整个殿内立刻鸦雀无声,大臣们全都面向宁稹鞠身拱手作揖。

“众卿应该都累了,先回去休息吧。”

“诺,臣等先行告退。”

第二天,陛下在御花园的腾云阁设宴赏花,大臣们陆续都入座了,等候陛下出现。明城望发现内侍大臣和平遥王都没出现,于是招来近侍耳语了几句,近侍立刻离场,坐在明城望左手边的是他的门生尚书令-莫商离,看见离去的近侍不明所以地望向了他的老师明城望。

半刻,近侍就回来了,在明城望耳边低语了几句就退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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