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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少贤来了!”这句话使得郑之文将思绪从往事中拔出,班上一个叫黎泷的男生从教室外回来,他边说边狂甩手上的水。这句话像病毒一样迅速传遍整个班,随即传来翻书声,开始不停地有人与同桌、前后桌确认,上次上到第几页了,今天要上什么内容。

过了两三分钟,班主任王少贤确实出现在教室门口,满头大汗,看起来是赶过来的。他抬头看了看悬挂在黑板上方的时钟,这时离下课还有不到十五分钟。他赶得急没有拿书,就从坐在前排的同学那里抽了一本。他回到讲台上,将书平摊在上面,双手撑着讲台。他环视全班,将目光定在郑之文身上,“郑之文,吴韵秋和高攀转学了,下课你把他们俩的课桌抬到讲台边来放点东西,后面的同学往上移。”

商磊和胡蝶是郑之文的新后桌,他们之前都是三班的,郑之文能将他们的脸与名字对应起来,只不过与他们并不熟悉。其实她认识商磊,商磊家在郑之文家祖屋隔壁,她记得还没上学时在祖屋住过,那是非常久远的事了,当时她还太小,许多记忆并不真切。

后面祖屋被拆,她就与爷爷奶奶住到了二伯家。再后来,爷爷去世,根据他的遗愿,他的棺椁被葬到了已经夷平的祖屋旧址。每年清明节,中元节和春节的时候,他们家都会去祖屋上扫墓祭奠。按照西河镇的习俗,在扫墓结束后的时候,会放几串鞭炮,郑之文的爸爸说,这时为了震慑周围的邪祟。但是郑之文觉得,这更像是某种信号,告诉村子里或者镇子上的人们,某某家人回来祭祖了。因为放完鞭炮,往往不急着走,这时会有旁系的亲戚,比较要好的朋友、邻居,会遣小孩子来送鞭炮。

郑之文就是这么认识商磊的。每年商家人都会遣孩子来送鞭炮,最开始是商磊的哥哥,后面就变成了商磊。接鞭炮的时候,也是有讲究的,要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子去接。所以最开始接鞭炮的是郑之文的堂姐,后面变成了郑之文。其实郑之文还有一个年纪相仿的堂姐,与郑之文同岁,只比郑之文大四个月。她也读三班,和商磊是同班同学,不过她从不肯去接。郑之文模模糊糊地懂一点,她在除学校以外的地方遇见不熟的同学,也会有种尴尬的感觉。

不过商磊和郑之文并没有怎么说过话,商磊每次都是说一句,“我爸妈让我来送鞭炮”,郑之文接过来,“谢谢”刚说完,他就转身走了。

所以,郑之文一直觉得商磊是个非常高冷的人。至于商磊的同桌胡蝶,是郑之文为数不多能记住的新同学之一,他的名字很有特色,乍一听会以为是个女孩子,结果是个皮肤黝黑,一脸严肃的男生。之前有男同学笑他的名字,还差点打起来。

习惯了吴韵秋和高攀每天在后面叽叽喳喳,突然换了两个非常安静的人坐在后面,郑之文和郑甜甜都不太习惯。后桌两人安静得都有点离奇,他们上课也不说话,下课也不说话,做课间操的时候也不说话。郑之文一度怀疑他们俩是哑巴。

直到下午放学,黎泷在走廊上叫商磊快点,郑之文听见他俩说了一天之中的第一句话,“你们先去占球场,我们马上来。”

“今天我不打,家里有事。”

郑之文和郑甜甜同时回头看着他俩,然后了然地相视一笑。

“你们笑什么?”商磊有点尴尬。

“没什么,我们就是好奇为什么你们俩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。”郑之文先看看商磊,再看看胡蝶。

商磊生硬地说,“关你什么事?”。

郑之文被他的话噎到,但是一看他说完竟然有点脸红,又觉得好笑。故意逗他说,“是不关我事,好奇咯~不行啊?”

他脸色更红,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,“无聊!”。然后迅速收起书包对胡蝶说了一句,“蝶哥,先走了!”,落荒而逃。

胡蝶点点头,对郑之文的话不置可否,仍然是不苟言笑的模样。他慢条斯理地把所有书都装进书包里,那是一个普通的灰色布书包,不大而且质量很差,背在胡蝶身上时,看出来一点书的轮廓。郑之文觉得胡蝶的书包应该很重,有时候她远远地看见他,能感觉到书包把他整个人都拉得往下坠。不过胡蝶背着书包时,总是站得很板正,好像总在彰显自己的力量。

开学一个月后,郑之文的班级,迎来了一件大事。王少贤在班会上宣布选择班干,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的是,他选择的方式居然是民主选举。经过一节课的选拔,初一三班确立了全新的班干。郑之文从代理班长变成了英语课代表,郑甜甜成为劳动委员,徐梦还是学习委员,班长则由一个叫做程狄的男生担任。

从此之后的三年里,其他的班干换了又换,他们几个却始终没变。

不当班长后,郑之文发现自己的时间充裕了许多。以往大事小情,老师们都喜欢差使她,现在她要做的事只剩下了收发英语作业和试卷。这时,英语老师已经换成了赵思齐,他与其他老师不同,许多事情总是亲力亲为,很少让郑之文帮他做什么。他也不常布置课后作业,许多默写听写测验都会尽量安排在课上,采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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